貴州能源局近日發文要求2021年在送出消納受限區域申報光伏發電項目需配備10%,2021年配儲能的趨勢就此拉開序幕。截至目前已有17省份發布文件明確提出新能源配儲能,而配置的比例各不相同。
繼2020年年初多省發文鼓勵或強制要求新能源配套儲能之后,新能源配儲能成為2020年儲能市場熱議話題。一方面儲能投資盈利模式仍然無解引發爭議,發電企業、電網、及能源管理部門等就“誰來投資儲能”有不同表態;而另一方面風電、光伏配套儲能的中標價格持續快速下降成為業內關注焦點,電池原材料成本上漲、而儲能系統成本快速下降,部分人對這樣的產品還能否保證質量安全仍存在疑慮。
不過,從整體能源發展形勢來看,新能源配套儲能已經無疑是大趨勢,根據CNESA的統計,2020年1-9月中國新增的電化學儲能投運533.3MW,其中新能源發電側儲能比重最大已達到2/3。
11月3日,新華社發布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建議指出,提升新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提升向邊遠地區輸配電能力。11月18日,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公開征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規劃研究編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包含可再生能源與儲能、氫能等產業融合發展等內容。
從全面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著力推動清潔能源消納的需求來看,未來隨著十四五規劃的制定,新能源發電側還可能為儲能帶來更廣闊市場。
近日貴州能源局印發《關于上報2021年光伏發電項目計劃的通知》指出,在送出消納受限區域的計劃項目需配備10%儲能,國內鼓勵新能源配儲能地區范圍再擴大。據北極星儲能網統計,截至目前文件明確提出新能源配儲能要求的地區增加至17個省份。相關政策摘要整理如下。
遼寧:優先考慮附帶儲能設施、有利于調峰的風電項目
5月14日,遼寧省發改委印發《遼寧省風電項目建設方案》、《遼寧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其中遼寧風電項目建設方案指出,優先考慮附帶儲能設施、有利于調峰的項目。文件還指出光伏風電需承諾在項目整體平價上網基礎上,拿出一部分利用小時數實行低價結算(0.1元/kWh);且低價光伏、風電項目的低價電量(0.1元/kWh)不參與東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
吉林:大力支持儲能、氫能等有帶動作用的項目
4月27日,吉林能源局印發關于印發《遼寧省風電項目建設方案》《遼寧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其中《吉林省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申報指導方案》指出要重點支持帶產業項目,大力支持為落戶吉林儲能、氫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及裝備制造業等有帶動作用的項目。最終公示的項目清單中包含儲能的有:吉電鎮賚架其100MW風電儲能平價發電項目、天威(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大安市舍力鎮風光制氫儲能《源網荷儲綜合能源》示范項目-舍力風電場三期項目、中國電建集團西北勘測設計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的乾安縣200MW“光伏+儲能+制氫”漁光互補扶貧項目。
河南:新增風電光伏應配置足夠儲能
4月7日,河南發改委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實行新增項目與存量項目掛鉤,對存量項目并網率低的區域,暫停各類新能源增量項目。而在平價風電項目中,優先支持已列入以前年度開發方案的存量風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項目,優先支持配置儲能的新增平價項目。
4月21日,國網河南電力公司印發《關于2020年申報平價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電網消納能力的報告》中指出,到2025年全省風電、光伏發電棄電率已超過消納上限,無新增規模空間;同時建議今后新納入政府開發方案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應配置足夠的儲能設施提高調峰能力。
湖南:新建平價光伏項目鼓勵配套儲能
3月20日,湖南發改委《關于發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納預警結果的通知》指出:湖南全省風電消納形勢相對嚴峻,尤其在省南部、西南部存在較大消納壓力,被劃分為紅色預警區域,其他地區為橙色或黃色區域,無綠色區域。而且文件要求電網企業要通過加強電網建設、優化網架結構、研究儲能設施建設等措施,切實提高新能源消納送出能力,為省新能源高比例發展提供容量空間。
3月23日,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發展部印發了《關于做好儲能項目站址初選工作的通知》,文件顯示湖南28家企業承諾新能源發電項目配套儲能,總規模達388.6MW/777.2MWh。
4月8日,湖南發改委下發《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通知》,其中指出2020年湖南電網新增建設規模80萬千瓦。2020年擬新建平價項目,單個項目規模不超過10萬千萬,鼓勵同步配套建設儲能設施。
湖北:優先支持風儲一體化 風電不低于10%配儲能
4月15日,湖北能能源局下發《關于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在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等各項建設條件的基礎上,積極推進2020年無補貼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建設,申報范圍包含風光互補、風光儲一體化等多能互補平價項目。
5月25日,湖北能源局在《關于發布2020年度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的通知》指出,七地市位風電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紅色區域、2020年度不再安排新增建設項目,但同時要求加強對源網荷儲的研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儲能技術裝備研發和儲能、風光儲示范項目建設,對風光儲項目優先配置資源和年度建設規模。
6月8日,湖北能源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0年平價風電和平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的通知》,其中《湖北省2020年度平價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指出風電場項目申報需填寫“風電場與儲能相結合”的承諾,風儲項目配備的儲能容量不得低于風電項目配置容量的10%,且必須與風電項目同時建成投產,以滿足儲能要求。優先支持風儲一體化、風光互補項目。在項目配置中,對接入同一變電站的風儲與光伏發電項目,優先配置風儲項目。
內蒙古:優先支持光伏+儲能項目建設 配置5%儲能
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方案》,明確2020年內蒙古新增的光伏發電消納空間全部通過競爭性配置的方式組織申報,重點支持在荒漠地區、采煤沉陷區、煤礦露天礦排土場建設光伏電站,支持以自發自用為主的工商業分布式電站,優先支持光伏+儲能項目建設,光伏電站儲能容量不低于5%、儲能時長在1小時以上。
新疆:補償標準0.55元/kWh 鼓勵發電側儲能設施建設
3月25日,新疆發改委發布《新疆電網發電側儲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鼓勵發電、售電、電力用戶、獨立輔助服務供應商等投資建設電儲能設施,要求儲能容量在10MW/20MWh以上。第十二條還指出,電儲能設施根據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進行充電狀態的,按充電電量進行補償,補償標準為0.55元/kWh。
5月6日,新疆發改委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發改委組織新能源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和儲能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南疆光伏儲能等光伏側儲能和新能源匯集站集中式儲能試點項目的建設。
6月2日,新疆發改委會同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對伊犁州、克拉瑪依市、吐魯番市、巴州、博州等5地(州、市)申報2020年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進行了復核,將復核確定的項目名單按照申報電價排序予以公示。
8月4日,新疆哈密市政府發布了關于開展12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投資主體競爭性配置的公告,競爭配置項目實施方案包含技術方案、設備先進性、儲能調峰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
西藏:啟動首批光伏儲能示范項目
2019年8月14日,西藏開啟了首批光伏儲能示范項目征集通知,通知指出根據儲能行動計劃,為增加西藏電力系統備用容量,促進光伏消納,依據目前光伏電站布局及消納情況,將優先支持拉薩、日喀則、昌都已建成光伏電站側建設儲能系統,規模不超過200MW/1GWh,同時鼓勵在阿里地區建設20MW光伏+120MWh儲能項目,至此該文件透露的總儲能規模達1.12GWh。文件指出納入西藏首批儲能示范項目清單的儲能項目,與可再生能源場站作為聯合體參與電網運行優化,接受電網運行調度,聯合享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江西:培育與分布式能源應用的儲能市場
《江西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行動方案(2020—2023年)》,方案指出要推進儲能市場發展。充分發揮江西省全釩液流電池及其儲能系統產業基礎,建設培育穩定的、與分布式新能源應用及區域智能微電網建設融合的新能源領域儲能市場。支持鋰電池、釩電池等二次電池在光伏、風力等新能源發電配建儲能、電網調峰調頻通信基站儲能等多方面推廣應用,開展綜合性儲能技術應用示范。
安徽:開展風光儲一體化等新能源微電網技術研發
2018年9月,安徽合肥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對本政策發布后并網運行的光伏儲能系統,項目中組件、儲能電池、逆變器,采用工信部相關行業規范條件公告企業產品或《合肥市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推薦產品的,自項目并網次月起給予儲能系統充電量1元/千瓦時補貼,同一項目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且企業投資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能源互聯網或微電網創新示范項目(光伏發電占比不低于10%),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2020年,安徽省政府印發《安徽省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指出,將建設長三角綠色儲能基地,開展風光儲一體化等新能源微電網技術研發,實現分布式能源高效、靈活接入以及生產消費一體化。
山東:2020年申報競價光伏項目要求配20%儲能
6月5日,國網山東發布《關于2020年擬申報競價光伏項目意見的函》,其中公布了2020年山東參與競價的光伏電站項目共計19個項目規模為97.6萬千瓦,并且根據申報項目承諾,將按項目裝機規模20%考慮配置儲能,儲能時間2小時,可以與項目本體同步分期建設。
山西:建議新增光伏發電項目配備15-20%儲能
4月22日,國網山西電力公司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發布了《關于開展新能源場站一次調頻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新能源(風電場、光伏發電站)通過保留有功備用或配置儲能設備,并利用相應的有功控制系統獲加裝獨立控制裝置來實現一次調頻功能。
國網山西電力向山西能源印發《關于2020年擬新建光伏發電項目的消納意見》,其中在2020年新增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建議指出,建議新增光伏發電項目應統籌考慮具有一定用電負荷的全產業鏈項目,配備15-20%的儲能,落實消納協議。
江蘇:鼓勵發電企業配置電源側儲能設施
2019年3月24日,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發布《蘇州工業園區綠色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對綠色發展項目給與補貼,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分布式燃機項目、儲能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放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業主單位0.3元。
12月9日,江蘇能監辦發布《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指出,分布式發電項目應采取安裝儲能設施等手段提升供電靈活性和穩定性,也可采取多能互補方式建設。
12月10日江蘇能監辦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新能源并網消納有關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配置一定比例的電源側儲能設施,支持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推動儲能系統與新能源協調運行,進一步提升系統調節能力。
2020年5月29日,江蘇南通市政府印發《南通市打造風電產業之都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方案提出培育海上風電儲能項目,依托現有儲能電池產業基礎,開展海上風電+儲能試點項目建設,推動海上風電儲能產業化應用。培育海上風電制氫項目,利用海上風電及海水就地制氫。
河北:支持風電光伏按10%配置儲能
2020年9月25日,河北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征求《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科學有序發展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文件指出要積極謀劃分布式供能、一體化儲能、智能微電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等示范項目,支持風電光伏按10%左右比例配套建設儲能設施。大力推廣應用儲能新技術,積極開展風光儲能試點,探索商業化儲能方式,逐步降低儲能成本。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與能源智能微網多能互補,實現多能協同供應和能源綜合梯次利用。
貴州:2021年消納受限區域光伏需配備10%儲能
2019年12月30日,貴州能源局印發《貴州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實施方案》,其中指出開展綜合性儲能技術應用示范,推進儲能設施建設,促進“源-網-荷-儲”協調發展;建立完善市場化消納機制;逐步建立消納量核算補充機制。
2020年11月20日,貴州省能源局印發《關于上報2021年光伏發電項目計劃的通知》,擬組織開展2021年光伏發電項目計劃申報工作,通知指出鼓勵風光互補、火光互補、水光互補等聯合送出,鼓勵區域內多家項目單位多個項目打捆聯合送出,提升消納能力;且在送出消納受限區域,計劃項目需配備10%的儲能設施。
福建:鼓勵風力、光伏電站等配備儲能設備 提升電能質量
2020年7月15日,福建工信廳印發《“電動福建”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指出鼓勵風力、光伏電站等配備儲能設備,提升電能質量。加快完善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政策體系,健全電力市場交易機制。推進一批風光儲一體化、光儲充一體化和儲能電站項目建設,大力推動儲能商業化應用。
廣東:推進“可再生能源+儲能”發電系統建設
9月29日,廣東省發改委等多部門印發廣東省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行動計劃》提出先進儲能應用工程等八大重點工程,推動電網側儲能布局,推進電源側火電聯合儲能和“可再生能源+儲能”發電系統建設。